关于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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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某大学大三法学生通过网络发给我的12个问题,问我愿不愿意回答,我没有犹豫,答应了。这些问题主要涉及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伦理方面,
这些问题没有标准答案。我尝试给出的,只是一种值得思考的视角。
问题 1:很多人觉得律师是在"帮坏人说话",怎么看?
这种说法,问题出在它的前提。
第一,"坏人"这个标签本身就是错的。一个人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,法律上不是"坏人",而是"嫌疑人"或"被告人"。这不是文字游戏,而是无罪推定原则。公众的逻辑往往是相反的——先认定他是坏人,再质问律师为什么帮坏人。这是用结论倒推过程。
第二,刑事审判真正的对立面,不是"加害人 vs 受害人"。是"国家和个人"。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诉,被告人是被国家追诉的一方。律师不是站在加害人(嫌疑人、被告人)那边的反派,而是站在被国家机器追诉的个人身边的专业帮助者。
第三,律师不是为"行为"辩护,是为"程序"辩护。律师做的事是审查证据是否扎实,有没有形成证据链,证据链是否闭合?取证程序是否合法?是否有从轻情节?量刑是否适当?没有一项是在为坏行为开脱,而是在确保国家剥夺一个人自由甚至生命之前,每一步都在法律规定的轨道里。
试想,如果有一天你被冤枉了,你希不希望有律师为你辩护?几乎所有人都会回答"当然希望"。那么律师这个职业整体是否被尊重和保护,决定了那一天会不会有人敢替你说话。
刑辩律师就像是一种社会保险。你买保险时不是因为确定会出事,而是因为不确定。
问题 2:当所有人都认定一个人有罪,律师还应该坚持辩护吗?
应该。而且越是这种时候越应该坚持辩护。
"所有人都认定"这件事本身,就是冤案最常见的温床——呼格吉勒图、聂树斌、谬新华、张氏叔侄等等,当年也都是"所有人都认定"。舆论的认定靠情绪和片段,法律的认定靠证据和程序,这是两套完全不同的东西。
如果律师因为舆论一边倒就放弃辩护,等于让法庭沦为所谓民意的执行机构,法治也就不存在了。
判断一个社会有没有真正的法治,不看它怎么对待看起来无辜的人,而看它怎么对待所有人都觉得有罪(坏人)的人。
律师在这种时刻的坚持,守护的从来不是那一个被告人,而是这样一条底线:无论一个人多么不堪,国家要剥夺他的自由甚至生命,都必须依证据、依程序、依法律——而不是愤怒。
这条底线之下,站着的是我们每一个人。
问题 3:律师其实并不一定是在追求"真相"?
是的。这一点想明白之后,会让人对这个职业的理解发生翻转。
法庭不是真相调查委员会,而是一个判断"国家能否合法地剥夺一个公民权利"的场所。这两件事看起来差不多,其实差得很远。
比如:警察通过刑讯逼供得到口供,口供内容可能是真的——他真的杀了人。但这份口供在法庭上不能用。为什么?因为如果允许用,就等于告诉所有警察:打人取证是被国家认可的。下一次被打的可能就是无辜的人。
所以法律宁可放弃这份"可能为真"的口供,也要守住"不能刑讯"这条规则。这一刻你会发现:法律在某些时候,主动选择了不去追求那个最接近真相的答案。
这不是法律的缺陷,而是立法者的清醒。律师不是真相的敌人,也不是真相的仆人。他服务的是程序的完整性——确保国家在追诉一个公民时,每一步都走在规则之内。真相是法官的事。律师的工作是提醒司法官员守住那条"法律"的红线。
问题 4:律师最容易失守的,不是法律能力,而是什么?
是对人的判断力——更准确地说,是在"同情"和"距离"之间拿捏分寸的能力。
法律能力是可以训练的。真正难的、最容易失守的,是律师作为一个"人"在面对当事人时的心理状态。
而最容易出问题的几个地方:一是过度共情。 把自己变成第二个当事人,失去职业距离。律师不是当事人的朋友,是专业的协助者。距离失守,判断也失守。二是过度抽离。 办案多了,当事人变成卷宗里的一个名字。看起来很专业,但慢慢失去了这个职业最初打动你的东西。三是被权力诱惑。 和侦查、公诉系统"做朋友"。一点点变成系统的协调员,而不是被告人的辩护人。四是被舆论裹挟。 在意自己看起来像不像好人。开始为自己的形象辩护,而不是为当事人辩护。五是被金钱扭曲。 从"按规则办案"滑向"按客户要求办案"。
律师最容易失守的,是"我是谁"。是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是当事人的朋友、不是公检法的合作者、不是舆论的回应者、不是客户的工具——而是一个站在规则那一边的人。
问题 5:律师什么时候会开始"合理化"自己的越界?
越界从来不是突然发生的,它总是从合理化开始。律师不会某天早上决定"今天要违反职业伦理",而是在一连串看似合理的小让步里,一步步走到自己原本不会去的地方。
合理化的几个典型时刻: 第一、当"赢"开始比"对"更重要的时候。"这点小事不算什么,重要的是结果。"一旦幼这样的想法时,越界就只是时间问题。第二,当"我的当事人"变成"我们"的时候。"他已经够惨了,我不帮他谁帮他?"听起来很有人情味,实际上是放弃了职业距离。第三,当"程序"被看作"麻烦"而不是"价值"的时候。"大家都这么办的,较真没意义。"当律师用"大家都这样"来开脱,程序的价值就被消解了。第四,当律师觉得自己"比规则更懂正义"的时候。"法律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"听起来有担当,实际上把自己放在了法律之上。第五,当"就这一次"出现的时候。第一次越界之后,第二次的心理门槛会自动降低;第二次之后,第三次几乎不需要理由。
律师不再问"这件事对不对",而开始问"这件事划不划算"。前者是原则问题,二元;后者是成本收益问题,可以无限谈判。真正失守的人,连"我是不是在越界"这个问题都不会再问了。
问题 6:如果律师确信当事人确实犯了重罪,还应不应该拼尽全力辩护?
应该。这是这个职业最核心、也最容易被误解的问题。
需要先澄清两个混淆: 第一,"确信"不等于"知道"。律师可能主观确信他做了,但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"已被证明"。法律意义上的"知道",必须经过法庭审理、质证和排除合理怀疑。律师的"确信"在法律程序里,没有任何位置,律师不是法官。第二,"拼尽全力辩护"≠"想办法让他无罪脱身"。公众脑子里浮现的画面是律师颠倒黑白、编造谎言。可这是伪证罪,任何国家都会吊销执照、追究刑责。真正的拼尽全力辩护,做的是这些事:第一检验证据是否真的扎实,证据链是否闭环;第二守护程序的合法性;第三争取从轻、减轻情节(自首、立功、精神状态等);第四,争取罪名的准确性(故意杀人 vs 过失致死 vs 故意伤害致死,量刑差天差地远);第五,争取量刑的相称性(判十年和判二十年是完全不同的事;死刑和死缓是生死之别)
律师为什么必须这样做? 第一,如果"确信有罪就不必认真辩护",辩护就变成了律师个人的道德裁决,他觉得你该判的就敷衍,觉得你冤的才认真。这是对辩护制度根本的颠覆。第二,"有罪"和"该判多重"是两件事。律师在量刑细节上的拼尽全力,直接决定了一个人失去自由的时间长短。第三,律师的"确信"经常是错的。历史上无数冤案当事人,曾经被自己的律师"确信"是有罪的。第四,律师拼的不是"让有罪的人变无罪",而是确保,哪怕这个人真的有罪,他被定罪和量刑的每一步,都严格走在法律的轨道之内,不被舆论、情绪、国家等案外事项影响。
问题 7:律师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:明明在依法辩护,却感到巨大压力甚至危险?
这种时刻,几乎每一个执业多年的刑辩律师都经历过。这种危险不来自法律,而来自法律之外的东西。
几种典型情境: 一是当辩护"惹怒"了某种权力。 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侦查程序违法、要求排除非法证据,这是法定权利。但提出之后,可能会接到电话、被劝退、被警告。二是当案件触及某种"敏感"。 有些案件法律上并不复杂,但因为某种特殊性,变成了"不该认真辩"的案子。雷区在哪里、踩到会有什么后果,没有人能给清晰答案,这种不确定本身就是持续压力。三是当舆论把律师本人变成攻击对象。 你的名字被挂上网,家庭住址被人肉,父母接到陌生电话。法律保护不了你免于这种处境。四是当家人开始承受代价。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说"你爸是坏人的律师",父母看着新闻里对你的辱骂默默落泪。很多律师不是被法律打败的,是被这种家庭层面的耗损磨掉的。
律师以为,只要自己在法律之内,法律就会保护自己。但现实是,法律可以让你有权利这样做,却不能保证你这样做之后不付代价,这是律师的痛苦之处。
律师执业的安全感,是一个国家法治成熟度最敏感的温度计。当律师在依法办案时依然感到危险,意味着这个社会的法治水平还有较大的提高空间。
问题 8:在高度敏感的案件里,律师还能真正自由地表达吗?
几乎不能。但"几乎不能"和"不应该努力"是两回事。
律师的"不自由"通常来自几个层面: 一是法律本身的合理限制。 比如不能在庭审中向媒体披露未质证的证据,不能煽动舆论干预审判。这一层是合理的,任何法治国家都有。二是"看不见的边界"的压制。 这一层就开始变味了。法律没禁止你做某件事,但做了会有"看不见的后果"——被警告、被约谈、被律协"提醒"。这些后果都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,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压力。三是舆论本身的压制。 律师做出"违背舆论"的表达,比如指出程序问题,会立刻成为公众的攻击对象。这种攻击不是讨论,是攻击、是吞噬。哪怕法律上完全有权利表达,律师也可能在舆论压力下选择沉默。四是律师群体内部的压制。 律所合伙人会"善意提醒",同行会暗示你"别给整个行业惹麻烦"。逻辑是"你一个人坚持没问题,但会连累整个群体"。
每一个在敏感案件里执业的律师,都在做一种持续的、艰难的、孤独的平衡——怎么在不被吞噬的前提下,把该说的话尽量说出来。他们会选择措辞、选择场合、选择时机、选择媒介。每一个"选择"都意味着自由表达的边界在收缩,但每一个选择,也都是律师为自己争取继续说话的空间。
律师在敏感案件里能说话的空间,直接等于普通公民在被国家追诉时能获得辩护的空间。律师不敢公开指出程序违法,普通人在被刑讯逼供时就没有人能替他发声。这从来不只是律师群体的事,而是每个公民安全感的指标。
问题 9:律师会害怕吗?
会。一个没有敬畏不会害怕的刑辩律师,反而是危险的。
律师害怕什么? 一是害怕自己办错案。 总是担心,自己辩护的不周全,总是担心自己没有尽力,夜里睡不着的时候,害怕的不是"我会不会被骂",而是"我今天是不是漏了一个点?如果我抓到了,结果会不会更好?"二是害怕权力。 这种害怕不是怯懦,而是清醒。真正在系统里认真做事的律师,都对权力有恰当的敬畏。三是害怕舆论。 律师也是人,也活在社会关系里。当一个律师代理"千夫所指"的案子,他面对的不只是法庭,是整个网络的怒火、亲友的不解、邻居的眼光。四是害怕家人受牵连。 律师自己愿意承担风险,但孩子没选择父母是不是律师,父母没选择儿女做什么职业。很多律师最终的退出,是因为他们爱的人在替他们承受不该承受的代价。五是害怕自己慢慢变了。 害怕变得犬儒,害怕变得麻木,害怕变得圆滑,最让人害怕的,是没有意识到自己变成了这样。
勇敢不是没有恐惧,而是带着恐惧依然做对的事。一个不会害怕的律师,要么没有真正理解自己在做什么,要么已经麻木。
真正可贵的律师,是在每一个艰难案件里都害怕、都犹豫、都想退缩,但最终还是把该做的事做完的人。他们不是英雄,只是带着害怕的坚持。
问题 10:有没有那种案件,法律上可以这样做,但心里觉得不应该?
有,而且这种处境比较多。法律的边界,从来不等于良心的边界。
几种典型的内心纠结和矛盾:一是技术性辩护可能伤害无辜的第三方。一是比如性侵案中对被害人的发问。法律允许律师对证词可靠性提出质疑,但这意味着一个已经经历严重创伤的被害人,要在法庭上被反复盘问。每一个问题在法律上都"有用",每一个问题在被害人那里都可能是二次伤害。二是利用程序漏洞为明显有罪的当事人换取大幅减刑。当事人确实做了那件事,但侦查机关在程序上有瑕疵。律师指出瑕疵,完全合法、专业、甚至是义务。但律师可能想:"这减下来的几年,意味着被害人家属永远等不到他们认为公正的结果。这样做到底对不对?"三是为某个被告人辩护,可能让共犯承担更重责任。多人犯罪案件里的"切割"策略——把责任推到其他共犯身上。法律允许,职业义务要求。但律师心里清楚:自己每为当事人争取一分,可能就是在另一个人身上多压一分。四是为权势者辩护时,法律技术的成功可能放大社会不公。同样的辩护技巧,顶级律师团队和法律援助律师能做到的程度天差地远。一个律师做的每一件事都合法、专业,但这些事的总和,加剧了司法资源分配的不平等。
法律划出的是"什么可以做、什么不可以做"的最低线。它只能处理那些可以被规则化的部分。但人的处境永远比规则更复杂。法律告诉你"可以",良心问你"应该"。这两件事永远不会完全重合,而它们之间的空间,就是律师作为一个人,必须独自背负的部分。
公众喜欢用"为坏人辩护"想象律师的道德困境。但真正难的、真正让律师在夜里翻来覆去的,反而是那些"我做得完全合法,但我不确定自己做得对"的时刻。
问题 11:一个优秀律师最重要的是"专业",还是"良知"?
两者都不可或缺。但它们的关系不是并列,是嵌套的。
一个反直觉的判断:只有专业没有良知的律师不可怕,真正可怕的是只有良知没有专业的律师。没有良知的专业律师可能不择手段,但他至少做得到他承诺的事。你被他坑,顶多一次。但只有良知没有专业的律师,他怀着一腔热血接下你的案子,真心想帮你,但他发现不了证据的关键问题,不知道怎么质证,写不出有说服力的辩护意见。他的良知是真的,但兑现不了。结果是你被错判。也许他会痛苦,但你的失去的自由,不会因为他的痛苦而回来。
没有良知的专业,迟早会变成对法律自身的伤害。律师会变成一个法律技工——精通规则、熟悉漏洞,但不再在意这份工作背后的意义。他用着法治给他的所有便利,却没有反哺这套体系。专业是骨架,良知是灵魂。良知决定一个律师"为什么做这一行";专业决定他"能不能把这一行做好"。良知是船舵,专业是船。没有船舵的船,走得越远越糟糕;没有船的船舵,永远只是一个幻想。
如果在良知和专业之间选一个,我会选良知。第一,专业可以训练,良知不行。 法条可以背,判例可以读。但良知不是知识,是底色——要么有,要么没有,很难补。第二,专业失守通常是个体问题,良知失守通常是系统性问题。 一个没有良知的律师破坏的是整个职业的信誉,代价由整个行业承担。第三,在最艰难的时刻,支撑律师的是良知,不是专业。 专业告诉他"怎么做",但不能告诉他"为什么还要做"。
专业决定一个律师配不配站在法庭上;良知决定他站在法庭上的时候,真正在守护什么。衡量一个律师是否优秀的标准,是他执业二十年后,还能不能在某个深夜认真问自己:"我今天做的事,对得起当年决定做律师时的那个我吗?"
问题 12:律师最孤独的时刻是什么?
真正最深的孤独,是那种没有对象,无法被命名的孤独。
常见的情形有:第一你为他拼尽全力,他却不相信你。当事人会怀疑你和检察官串通,会怀疑你为钱敷衍。你为他熬夜阅卷,他却把每一分进展解读成"律师不靠谱"。你不能解释,不能抱怨,只能继续做。第二你的辩护意见在判决书里没有得到承认。你写了三万字辩护意见,法官在判决书里一句话都没有回应。不是反驳,是直接忽略。你认真做的事,被当作不存在。第三你赢了官司,但你心里清楚这个胜利不一定对。利用程序漏洞为有罪的人争取了大幅减刑——合法、专业、值得尊敬。但你心里有个声音:"被害人家属永远等不到他们认为公正的结果了。第四你逐渐发现,自己变了,而无人察觉。执业十年后某个瞬间,你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自己了。这种变化,没有人能察觉。你只能在某个深夜问自己:"我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?"
律师最孤独的时刻,是他做着一件他自己都不完全确定意义的事,却必须假装确定——因为他身后站着一个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的人。他不能说"我不确定",不能说"我害怕",不能说"我也想放弃"。他只能继续走,继续在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假装从容。而这种"必须从容"本身,就是他最深的孤独。
一个不会感到孤独的律师,可能已经不再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了。孤独,是这个职业还有人在认真做事的证据。他们的孤独不会被看见。但他们会通过一个一个具体案件,默默地守护着这个社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