缓刑#走私#缓刑#涉税犯罪
深圳某公司董事长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
- 办理结果
- 缓刑
- 案由
- 走私普通货物
- 地区
- 广东深圳
案件概要
当事人系某公司董事长,被控走私普通货物罪。公诉机关起诉时指控偷逃税款 85 万元,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,海关又通过补充侦查追加 80 万元税款。辩护人于审判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本案。
辩护工作
- 在审判阶段介入,全面梳理在案证据,围绕偷逃应缴税额的认定展开辩护
- 针对海关补充侦查追加的税款,就其计核依据与证据充分性提出质证意见
- 充分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与量刑情节
办理结果
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