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轻#诈骗#量刑辩护#经济犯罪
贵州黔西南自治州某公司总经理胡某诈骗案
- 办理结果
- 从轻
- 案由
- 诈骗
- 地区
- 贵州黔西南
案件概要
当事人系公司总经理,被控涉嫌诈骗 57 万元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 10 至 12 年。
辩护工作
- 围绕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厘清涉案款项的性质与来龙去脉
- 针对量刑建议充分发表辩护意见,逐项提出从轻、减轻情节
- 充分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与证据
办理结果
法院最终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量刑结果显著低于公诉机关 10 至 12 年的量刑建议。
当事人系公司总经理,被控涉嫌诈骗 57 万元。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 10 至 12 年。
法院最终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,量刑结果显著低于公诉机关 10 至 12 年的量刑建议。